在济台胞感受中国非遗魅力 促两岸文化交流******
(新春走基层)在济台胞感受中国非遗魅力 促两岸文化交流
中新网济南2月3日电 (吕妍)“两岸一家 泉茶花香”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济台情深福兔闹元宵”活动2月3日在山东济南举行,在济台胞现场欣赏非遗表演,促两岸文化交流。
记者当天在现场看到,台胞、台生共同参观山东手造展示体验中心,了解中国非遗文化,观看元宵节相关的非遗表演,共同制作并品尝元宵,住济台胞代表进行了茶艺表演和茶文化讲解,现场还设置了非遗展示区,剪纸、“兔子王”等让台胞近距离领略非遗魅力。
“我们在现场进行茶艺展示,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国茶文化的交流。”济南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陈世伟说,2023年,两岸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交流都将掀开新篇章,尤其是两岸青年将持续推动交流交往。
济南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蓝芳柏表示,此次活动让台胞更深入地了解了山东手造文化、非遗文化。2023年,希望两岸交流能够持续扩大,两岸认识能持续加深,两岸一家亲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台籍大学生吴怡萍表示,她来自台湾高雄,是山东中医药大学的一名台籍研究生。在济学习期间,她充分感受到了大陆的繁荣昌盛、大陆同胞的团结友善。“感谢有关部门让在济两岸同胞能够欢聚一堂,共同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活动现场,济南市台港澳办主任韩永军宣布“两岸一家 泉茶花香”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启动,济南市台港澳办副主任徐蓓和历下区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区台办主任赵金霞为台胞台青泉城之家揭牌。
徐蓓表示,新的一年,济南将围绕“泉茶花香”四个版块开展系列交流活动,讲好千泉竞涌和文化传承的故事,打造济南特有的“泉茶文化”品牌,推动两岸花卉、沉香和墨香文化创意联结,不断扩大和深化两岸民间各领域交流合作,厚植精神纽带,增进同胞亲情。系列活动依托区县、贯穿全年,将成为该市继“济台情深‘泉’家幸福”之后的又一对台交流新品牌。(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